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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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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4个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和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委和行政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党委和行政重要文件的组织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对外接待、政务公开、文电处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和法制工作;负责人事和劳动工资、职称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统计工作;管理机关文书档案,编写地方志、年鉴;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管理工作。协调区建设工程档案室工作。
      负责拟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城乡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清理;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系统内部门、单位法制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53965396
(二)财务审计科
      参与城建项目计划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参与谋划城建项目论证;参与编制下达城市维护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资金使用;平衡下达重点工程建设拨款计划,落实临时性新增城建项目资金计划;配合城建融资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参与城建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及建管交接;管理和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53965111
(三)城市建设科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谋划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论证和立项工作;参与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城建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工程建设中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管交接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性毁坏事故的抢险。
      负责协调联系市政道桥、城市园林、供水排水、供热、供气、水资源、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路灯、人民防空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相关市政企业资质管理。
      负责拟订或参与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和村镇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村镇建设年度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统筹协调全区村镇建设,组织制定或推行村镇建设相关建设标准、技术规定和相关政策;指导城镇化建设、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新居建设、示范村改造建设及人居环境建设;协调区村镇建设管理站工作。
      联系电话:53965366
(四)建筑管理科
      建筑管理科是涉及建筑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城市管网建设的综合管理、协调部门。
      制定或参与制定建筑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建筑市场管理运行规则,规范管理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监督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机构、项目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市场准入和施工、监理单位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及管理;负责施工企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监理合同、现场监理机构备案;指导建筑业协会工作;指导协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协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区建设工程管理站、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区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大队工作。
      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负责制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勘察设计咨询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和合同管理;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工作;参与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论证、研究;负责协调处理城乡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参与处理抢险救灾工作。
      参与或指导组织编制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通信、消防、交通信号设施等管网及地下公共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管网设施项目建设的计划;统筹协调城市管网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利用工作;负责城市管网建设专项施工许可管理和综合总平面会签工作;统筹市政道路范围内及小区庭院各类管线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管理。协调区热力办公室、区给排水管理办公室工作。
      负责或参与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管理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负责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组织国内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引进及学术交流;负责建设高新技术产品推广认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或推行地方性工程建设技术规定;负责组织或参与拟订城乡建设节能减排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重大建筑节能减排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及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工作。
      参与制定城市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有关法规,指导协调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事业行业价格政策制定及调整;参与或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督管理;负责管道燃气具的市场准入和销售许可的审核,负责组织双燃料汽车充气站新建、改建相关事宜的审批;负责燃气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燃气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系统内企业改制工作。协调区燃气安全管理站工作。
      联系电话:53965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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